13个物业管理项目被撤销示范资格
昨天市住建委公布《撤销温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资格名单》,鹿城区安泰大厦、龙湾区名人花园等13个物业管理项目因物业服务退出、未申报复验和复验不合格,撤销2014年度“温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”资格(详见表格)。
市住建委此次根据《关于继续开展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建房发〔2005〕213号)精神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,在各县(市、区)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初评的基础上,组织对申报2017年度“温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”和2014年度“浙江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”、“温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”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了考评、复验,其中有26个物业管理项目被评为2017年度“温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”、28个物业管理项目通过“温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”复验。
市住建委希望通过此次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验评的物业企业,要充分发挥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先进示范作用,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复验不合格的,应当认真整改,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。被撤销“温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”资格的,市住建委要求其自觉摘牌。
□高敏
撤销温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资格名单序号类别县(市、区)项目名称2014年申报考评的物业服务企业1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鹿城区安泰大厦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锦春大厦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3巨一花苑浙江鸿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4世纪丰盛大厦温州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中通大厦温州市中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区府大院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7住建委大楼浙江绿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8瓯海区瓯江大厦温州市东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龙湾区名人花园温州市恒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永嘉县瓯城花苑温州四雄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司永嘉分公司11平阳县鳌江大厦浙江绿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12凌志花苑浙江万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13嘉弘花苑温州雅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